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9年度律师管理人员履职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9-06-24 访问量:2,611
桂律协﹝2019﹞60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有关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司法部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我区各级律师协会领导班子、理事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律师管理工作队伍,经研究,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9年7月7—12日在浙江大学举办广西律师管理人员履职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7月7—12日(7日报到,12日返程),为期6天。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报到地点:紫金港大酒店,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申花路798号。
三、培训规模及对象
培训规模约60人。
培训对象:各级律师协会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有关同志;设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安排
开班仪式;《律师业发展战略分析与职业准则》等7个专题讲座;结业典礼。
五、相关费用
本次培训班的培训费和参训期间食宿费用由广西律师协会承担,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培训住宿安排2人一间,由校方统一分配安排。在酒店房间充足的情况下,参训人员如需单住,需自行承担参训全程整间房费。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于6月27日上午12:00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附件2)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电子版需同时发送至gxlsxhbg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浙大参训回执”)。
(二)学校集中安排萧山国际机场接送站各一次。如需统一接站的,请参训人员自行购买7月7日12:45—15:15由南宁飞往杭州的南方航空CZ3757机票(返程统一送站时间待参训时统计收集后另行公布)。如无法按照统一接站时间到达的参训学员,请务必于7月7日20:00前报到。
(三)请参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确保按时全程参训。一经报名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和换人,因请假产生的退票及相关费用由请假人自理。
(四)参加培训期间,校方只负责提供学员学习期间的学习用品及教材,请参训人员自行携带水杯和日常生活用品。
(五)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当遵守纪律,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随身物品。
(六)为及时传递有关信息,参训人员请自行扫描培训班微信群二维码加入班级群。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跟班工作人员蒙春兰、冯培铭,联系电话:0771—5862386。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