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时间: 2012-09-03 访问量:764
桂律协〔2012〕95号
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
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做好广西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使各个专业委员会更好地发挥专业业务带头和引领作用,同时促进专业委员会业务活动的规范开展,加强各委员会之间的沟通、交流,经研究,广西律师协会拟于9月上旬召开一次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
广西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联席会议。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2年9月13日15:00--18:00
(二)会议地点:广西律师协会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24层)
三、会议议题
(一)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评分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
(二)学习委员会业务流程。
(三)通报各专业委员会上半年工作情况及委员履职情况。
(四)各位主任、副主任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专业委员会工作进行座谈。
(五)黄志文会长发言。
四、会议规模及参会人员
(一)会议规模:约80人;
(二)参会人员:
1、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10人;
2、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61人;
3、协会秘书处有关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期间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安排会务用餐及非南宁市参会人员住宿(注:广西律师协会仅承担非南宁市参会人员9月13日晚的标间住宿费用,参会人员包房的需自行承担另一半的住宿费用,退房时间最迟不能超过9月14日中午14:00,逾期住宿费用自理),住宿地点:南宁市邕桂大酒店,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3-6号,前台电话0771-2518888。参会人员交通等其他费用自理。
(二)会议统一在南宁市邕桂大酒店二楼食库安排会务餐(外地参会人员安排9月13日午餐、全体参会人员安排9月13日晚餐)。
(三)请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高度重视会议,务必提前做好时间安排,确保顺利参加会议。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的,需在9月7日前提交书面请假材料给协会秘书处业务部,并经分管副会长同意。
(四)参会人员请提前十分钟入场完毕,统一在协会前台报到。
(五)由于新兴大厦地下停车库停车位有限,请参会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来开会,或者提前抵达自行就近寻找车位停车。
联 系 人:黄炜炼、黄鳞
联系方式:0771-5865329(兼传真)
邮 箱:
gxlxywb@126.com
二O一二年九月三日
(本文件在广西律师协会官方网站(www.gxlawyer.org.cn)公文系统传输,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