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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第二十三批具备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和符合指导律师条件的执业律师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14-12-31      访问量:1,129

桂律协〔2014103

 

关于公布第二十三批具备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和符合指导律师条件的

执业律师名单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经审核,现将第二十三批具备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20家律师事务所和48名符合指导律师条件的执业律师名单予以公布。

本批资格审查结果公布之后,各市律师协会仍可继续接受各律师事务所的资格审查申请,完成初审后报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区直律师事务所未报资格审查申请的也可继续申报(联系人:曾文海    静,联系电话:0771-5865220)。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公布审核结果。

附件:第二十三批具备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和符合指导律师条件的执业律师名单.doc  

                                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