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给予苏庆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
时间: 2024-11-04 访问量:3,426
被处分人:苏庆,男,原广西航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501200510747281。
苏庆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于2024年4月15日作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桂司罚决字〔2024〕1号),决定吊销苏庆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西律师协会给予了苏庆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决定。
现该处分已生效,予以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