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对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国优秀律师推荐名单的公示
时间: 2011-10-10 访问量:1,053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对2008-2010年度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国优秀律师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律发通〔2011〕23号)及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自行申报,广西双优评选领导小组初评、审核以及公示和公众投票等程序,并报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审定,广西律师协会拟推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参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黄志文(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锦意(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宏新(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承帼(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主任)等4名律师参评全国优秀律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1年10月11日-17日)。如对候选单位或个人有不同意见,请在此期间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我们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联系人:徐志红、联系电话:0771-5849110,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邮编:530022)。
广西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