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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为厚润德基金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

时间: 2020-09-02      访问量:1,695

        近日,由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廖国靖律师团队为南宁厚润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润德基金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

        厚润德基金管理公司此次重大事项变更为法定代表人变更,除需要充分说明变更事项缘由、合理性以及证明向私募基金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外,由于新法定代表人负责统筹公司的投资管理事务,还需论证新法定代表人及公司其他投资人员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一条“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投资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的规定。对此,通诚所廖国靖律师团队针对此次变更的事项,与委托方进行详细沟通,协助、指导公司制作信息披露文件和收集、制作新法定代表人及其他投资人员的投资经历证明文件等全套材料,并顺利填报“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相关信息。从首次提交基金业协会审核,至最终通过协会审核,仅花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此次顺利完成重大事项变更的登记,为厚润德公司下一步持续发行、备案基金产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基础条件,有利于促进厚润德公司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私募基金产品设计和备案、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投资项目商业谈判、管理人团队专业培训等基金业务服务,一直是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主推的律师专业化、品牌化服务产品之一。从2016年基金业协会发布新规至今,通诚所累计为10家基金管理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基金产品备案、投资项目尽调、投资项目交易等超过17个单项项目提供了专业服务,并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果。

来源: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

作者: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