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律师刑事诉讼业务法律文书评选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12-12-31 访问量:1,036
桂律协[2012]156号
关于印发广西律师刑事诉讼业务法律文书评选活动
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为更好地总结广西律师刑事诉讼业务经验,提升刑事诉讼业务水平,提高刑事诉讼业务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促进刑事诉讼业务的开展,广西律师协会于2012年6月--11月开展了广西律师刑事诉讼业务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现评选活动顺利结束,经有关程序,共评出优秀刑事诉讼业务法律文书8篇,评选结果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将广西律师刑事诉讼业务法律文书评选活动获得优秀奖的8篇文书名单公布如下:
1、何飞(广西顺景律师事务所) 一审辩护词(吴某某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案)
2、许慧博/陈艳萍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一审辩护词(刘某某被控挪用公款案)
3、熊潇敏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一审辩护词 (被告人何某某合同诈骗一案)
4、杨秀秦 (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一审辩护词(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
5、赵成民/于紫伊(广西旷源律师事务所) 一审辩护词(某某公司涉嫌单位犯罪一案、某某公司宋某等8人的部分经营行为涉嫌犯罪未遂案)
6、侯申德/许海涛(广西通途律师事务所) 一审辩护词(王某涉嫌贪污一案)
7、骆伟雄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 一审辩护词(孙某贪污、受贿案)
8、杨中洁/莫竞滨(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一审辩护词 (陈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
广西律师协会
2012年12月31日
(本文件在广西律师协会官方网站www.gxlawyer.org.cn公文系统传输,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抄送: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获奖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