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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拟推荐全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表彰对象的公示

时间: 2016-11-18      访问量:1,786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桂残工委字〔2016〕4号)要求,经逐级申报并经广西律师协会审核,拟推荐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为全区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廖盛峰律师为全区扶残助残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表彰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11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徐柳萍,联系电话:0771-5849110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

邮政编码:530022。

电子邮箱:gxlxhyb@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