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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
2016-12-09 访问量:2,864
桂律协〔2016〕138号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桂司直党〔2016〕6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广西律师协会党总支计划于2016年12月中下旬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请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报送以下材料:
一、党支部书记书面述职报告;
二、各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档案台账;
三、各党支部2016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上述材料纸质版最迟于2016年12月15日前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党组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xlxdzb@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12月9日
(联系人:潘文君,联系电话:0771-586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