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17年第二、第三期律师业务讲座的通知
时间: 2017-07-24 访问量:19,092
桂律协〔2017〕80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司公职律师办公室:
广西律师协会定于7月29日在全区律师继续教育(盈科<南宁>)培训基地举办两期律师业务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多功能会议室,南宁市东葛路118号青秀万达广场2栋34层。
三、参加人员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
四、培训内容和授课师资
7月29日上午9:00—12:00
课题:《影视文化产业的律师业务与商务增值服务》;
授课师资:王军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版权委员会主席;
7月29日下午2:30—5:30
课题:《PPP律师操作实务及业务拓展》;
授课师资:王龙兴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家财政部PPP中心专家。
五、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办公室)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可接受60个名额的报名,于7月26日16: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全区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直接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六、具体要求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或实习证,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由于举行活动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加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7年7月24日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4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7-07-26 16:00:00 至 2017-07-28 08: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4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7-07-26 16:00:00 至 2017-07-28 08: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6人(还剩2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7-07-26 16:00:00 至 2017-07-28 08: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已结束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6人(还剩1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7-07-26 16:00:00 至 2017-07-28 08: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