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4面向东盟律师涉外实务交流会的通知
时间: 2024-09-13 访问量:2,744
桂律协〔2024〕60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会拟于2024年9月26日上午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在南宁举办2024面向东盟律师涉外实务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广西律师协会(由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落实)
(二)协办单位
广西仲裁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司法鉴定协会、广西东盟法商促进会
(三)支持单位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二、时间及地点
签到时间:2024年9月26日09:00—09:25;
会议时间:2024年9月26日09:30—12:00;
论坛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区会议中心B101—102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会展社区民族大道106号)。
三、参加人员
(一)领导
邀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自治区司法厅、泰国皇家律师委员会,湖南、广东、广西、云南、海南省律师协会领导参会。
(二)嘉宾
邀请北京、广东、云南、香港、新加坡律师代表以及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代表作交流分享。
(三)律师及企业代表
组织区内律师代表参会名额约100人。具体如下:
1.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6人,广西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6人,广西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6人;
2.区直15人,南宁20人,柳州、桂林各5人,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各3人。
请各市律师协会按名额要求组织代表参加。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广西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广西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通过微信工作群报名。区直律师事务所代表由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直接通知。
(四)企业代表
邀请涉外企业法务负责人参会。
(五)新闻媒体
邀请人民网、法治日报广西记者站、广西法治日报、广西电视台综艺旅游频道、华声晨报、南国早报等媒体参会。
四、议程设置
(一)主题
创新实践 法治保障 跨境融合 合作共赢
(二)议程安排
09:30—09:40 开场介绍
09:40—10:10 领导致辞
10:10—10:30 第一单元:广西律师涉外实务探索
10:30—10:50 第二单元:面向东盟律师服务模式
10:50—11:20 第三单元:面向东盟律师前沿业务
11:30—12:00 圆桌交流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请务必于9月14日上午12点前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
(二)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广西律师协会可协助参会人员预定9月25日晚住宿酒店(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8号,住宿费用:单间含早500元/间·天,标间含双早550/间·天),如需协助预定住宿酒店请在参会回执中注明。
(三)请参会人员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按时签到、按时参会。如已报名参会,临时因事不能参会的,请提前24小时告知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四)参会人员一律着深色正装,男士着西服、打领带,女士着职业装。
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何洋、曾嵘,联系电话:0771-5865329。
附件:2024面向东盟律师涉外实务交流会参会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