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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与新加坡律师业务交流座谈会在邕召开

时间: 2013-09-05      访问量:1,250

广西律师与新加坡律师业务交流座谈会在邕召开
 
    值此中国-东盟博览会十年之际,为了加强新加坡律师和广西律师的业务学术交流,促进双方律师的合作,提高业务水平,广西律师与新加坡律师于2013年9月3日下午举行了业务交流座谈会。广西律师协会李安华副会长、广西律师协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委员及普通律师代表等20人参加会议。创立于1861年的新加坡瑞德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现场
李安华副会长在座谈会上致欢迎词
韦岸松主任发言
    座谈会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广西律师协会李安华副会长向新加坡律师致热情洋溢的欢迎辞,回顾了以往广西律师与新加坡律师交流合作的历史,并期望双方能够更加深入的合作,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葛黄斌律师发言
许闻钊律师发言
许佳仁律师发言
    新加坡三名律师分别从不同法律领域进行“传经送宝”。许闻钊律师就新加坡法律中关于并购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并通过资金运转、公司注册、税收等方面的例子来对中新两国关于并购法律的特点和不同之处进行详细说明。许佳仁律师对新加坡法律中建设基础工程类的法律进行详细解读,并着重讲解了新加坡法律中对于基础工程部分和中国法律规定相左的地方,并提醒在座律师一定要注意此方面的细节。葛黄斌律师就新加坡法律仲裁问题进行解读,通过案例、对比等方式详细阐述新加坡法律仲裁的重点和特点,其中多国适用原则和本地仲裁国际化是新加坡法律仲裁的一大特点,并对中新两国的法律仲裁制度进行对比。双方律师还进行了相互交流,参会广西律师纷纷主动提问。
广西律师与新加坡律师合影
    通过此次座谈会,不仅进一步增进了广西律师与新加坡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令参加律师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而且利于广西律师提高业务水平,并对广西律师开拓仲裁业务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