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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圆满完成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委托起草任务

时间: 2026-03-13      访问量:9,125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施行。至此,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圆满完成《条例》草案起草任务。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2023年,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重要措施。
        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受《条例》起草单位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委托后,由李红波、黄丽颖、刘振亮等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参与《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在调研阶段,服务团队跟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调研组赴南宁、百色、来宾、河池、崇左等14个设区市开展区内实地调研,并赴福建、黑龙江等省份考察学习粮食安全地方立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在制度设计阶段,服务团队坚持以立法需求为导向、以上位法为依据,紧密结合我区实际,草拟形成《条例》草案并报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2月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相关情况。《条例》共38条内容,立足我区实际,主要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粮食安全工作职责,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监督管理以及违反条例相关禁止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将为全方位夯实广西粮食安全根基提供法治保障。
        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管理。此次圆满完成《条例》草案起草任务,是万通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服务的成功实践,彰显了律师事务所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专业价值与社会担当。

来源: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
文:韦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