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汉考等9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 面试考核结果公示 (2021年第9期)
时间: 2021-06-03 访问量:3,310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于2021年5月27日下午组织考核委员会对李汉考等9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经考核委员会对9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情况和实习考核材料的综合评定,确定7人面试考核合格,2人不合格。现将面试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实习证号 |
实习律师事务所 |
考核 结果 |
1 |
李汉考 |
20011907110138 |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2 |
黄琪琪 |
20011908210169 |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3 |
韦龙祥 |
20012001110003 |
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4 |
徐 梦 |
20011905210107 |
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5 |
巴 黎 |
20011905110080 |
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6 |
熊泺凯 |
20012004110032 |
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7 |
雷昊妍 |
20012002210016 |
广西起航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面试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需要延期实习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延期实习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的,延期期间分别需要重新办理1个、2个或者4个实务训练案件,并应在重新实习考核期满后的30日内提交面试考核材料。
面试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七天(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9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实名反映。联系人:李运杰,电话:0771—5865220,电子邮箱:gxlxpxb@163.com,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