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2011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的通知
时间: 2011-03-03 访问量:725
桂律协〔2011〕12号
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2011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主任联席会议的通知
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为总结各专门、专业委会2010年工作,评选2010年度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交流工作经验,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根据协会工作安排,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于2011年3月6日在南宁市召开广西律师协会2011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广西律师协会领导;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
请于3月6日上午8:20-8:50在南宁市金旺角国际大酒店大堂报到。
(二)会议时间:
3月6日上午9:00-12:00,列席广西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3月6日下午15:00-17:30,参加广西律师协会2011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
(三)会议地点:
南宁市民族大道182号金旺角国际大酒店四楼3号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列席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向理事会汇报2010年工作;通报2010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履职考核情况;评选2010年度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
(二)参加2011年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按照协会的总体工作方案,讨论研究各专委会在落实“两办”意见中的工作;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交流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期间食宿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安排,凭律师证或工作证在金旺角国际大酒店总台自行办理住宿手续。
(二)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必须按时参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于3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病假需提交医院证明;开庭需提交开庭通知书)。请假的主任必须指定本专委会一名副主任参加会议,并委托其代为汇报2010年工作情况、参加评选2010年优秀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李姝旖
联系电话:0771-5865329(兼传真),
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本文在广西律师网公布并发送到有关人员电子邮箱,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二○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司法 律师 主任联席会议△ 通知
抄送:司法厅厅领导,律师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0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