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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广西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党总支举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唱红歌比赛的通知

时间: 2011-06-14      访问量:1,233

关于广西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党总支举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唱红歌比赛的通知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深入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广西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党总支决定在“七一”前夕举行红歌比赛和板报比赛有关事宜汇报如下:
一、开展活动的意义
       为了引导广大律师党员和律师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诚信执业,服务为民,丰富广大律师精神文化生活,唤发广大律师、共产党员积极向上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律师队伍建设,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着力解决律师党员、律师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职业道德、执业为民方面的问题,着力提升律师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文明执业的律师队伍,为“富民兴桂”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以昂扬的斗志,奋发的精神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二、红歌比赛安排
      (一)活动时间、地点:拟定于2011年6月24日19:30在夏威夷大酒店24楼举行。(晚餐就餐地点设在邕桂大酒店)。(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人员:由区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本所律师参加。每个支部必须参加演唱,共产党员必须参加,不参加者应请假。同时欢迎党外人士参加。
      (三)报名:参赛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报名,参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填写参赛曲目表报律师协会党组办公室。
      (四)参赛项目:合唱。要求五人以上,同时征集律师事务所好的节目演出。
      (五)奖品设置: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征集节目设特别节目优秀奖。
      (六)演出曲目要求:1、庆祝党的90年华诞,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展示广大律师党员、律师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风采,演出项目必须健康向上,励志、进步。凡演唱红色经典歌曲,中国各历史时期的革命歌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各类健康进步、励志向上的歌曲,体现律师行业特点和时代精神的歌曲,可适当加分。2、每支歌曲演唱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征集演出节目除外)
      (七)演出评比。成立演出评比小组(具体名单另定),对每个演出节目进行打分。对参加演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审。
评分程序为:1、评委现场打分,并由主持人公布每位评委的评分。2、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为最后得分。3、出场顺序抽签决定。
       (八)评分基本标准: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台风、艺术效果四部分组成,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队形整齐、服装统一、仪表大方、精神饱满。15分
2、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15分
3、合唱人数5人以上。5分
4、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队形整齐。15分
5、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具有良好的感染力。与配音合拍,音色优美、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气势磅礴,声部均匀和谐,层次清晰,强弱快慢对比鲜明,有感染力、表现力。30分。
6、演唱形式丰富,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音准节奏掌握良好。方法正确,形式丰富新颖(有如:领唱、轮唱、朗诵、动作或其他演唱形式),具有一定艺术技巧。20分
(九)请各支部于6月20日前,将演出曲目和配音光盘,就餐人数于6月22日前报律师协会党组办。
不明事宜请来电询问。
卢德庆,黎倩维,联系电话:5850899。
邮箱: lxludeqing@126.com
 
 
 
 
 
               广西律管、律协党总支部
               二0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