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巡回讲师团西部培训班(桂林站)的通知
时间: 2016-08-04 访问量:6,558
桂律协〔2016〕78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定于2016年8月13日至14日(周六、周日)在桂林市举办全国律协律师专家讲师团西部培训班(桂林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执业律师
二、培训时间、地点
8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报告厅(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三、培训内容和授课师资
2016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
课题 :《合同起草的原则及方法》
授课师资:李宗胜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辽宁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
2016年8月13日下午14:30—17:30
课题:《律师代理破产重整债权人实务策略》
授课师资:尹秀超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
课题:《法庭辩论艺术》
授课师资:侯凤梅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女律师协会执行委员、中国法学会刑诉法研究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2016年8月14日下午14:30—17:30
课题:《程序辩护》
授课师资:张青松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硕士导师。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律师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五、报名程序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所(办公室)律师,报名,并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从8月5日下午16:00起接受报名。报名以律师个人通过本通知下方的报名入口,登入账号后自行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满额即自行截止,先到先得,报完即止。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培训期间,律师凭执业证入场,对号入座。座位号于8月11日下午17:00前公布,现场不再签到,请参训律师熟记座位号,培训期间将按座位号考勤。
(二)请参训律师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参训时间。
(三)为了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参训律师请提前15分钟到场就座,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通话。
(四)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培训开班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无故缺席不取消报名的,累计达2次的半年不得报名参加消培训。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8月4日
(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5865220,13657888211)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6-08-05 00:00:00 至 2016-08-10 00: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