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炜衡(南宁)杯”首届广西律师足球赛的通知
时间: 2019-11-20 访问量:2,147
桂律协〔2019〕115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炜衡(南宁)杯”
首届广西律师足球赛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为丰富律师的业余文化生活,为爱好足球的广大律师搭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向社会展示律师队伍自强不息、超越自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于2019年11月下旬在柳州市举办“炜衡(南宁)杯”首届广西律师足球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柳州市律师协会
协办单位: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二、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9年11月23日至12月8日,赛程连续三周,每周六、周日进行。
比赛地点:柳州市鹧鸪江大桥底龙跃足球场。
报到时间、地点:2019年11月23日10:00—13:00在柳州市京都宾馆大堂(柳北区跃进路40号)报到。(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领队会议时间、地点:2019年11月23日13:00在柳州市京都宾馆大堂(柳北区跃进路40号)召开。
三、比赛项目
男子“5+1”足球赛
四、比赛办法
详见附件1、2。
五、其他事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举办首届广西律师足球赛的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各市需安排一名副会长以上职务的协会领导担任领队。
(二)运动员资格要求。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协会参加比赛,比赛期间必须携带本人律师执业证或实习证,凭证上场。对在比赛中出现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同时取消其所在代表队该项目的比赛成绩和名次,并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身体条件。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人员,因个人身体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所在律师协会负责。广西律师协会统一为全体报名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上场运动员的赛场险。
(四)开幕式及参加人员。开幕式于2019年11月23日下午14:30-14:50在比赛场地举行,要求各代表队全体人员统一着装参加。
(五)报名要求。请各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11月20日前把本期参赛报名表(附件3)(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柳州市律师协会邮箱 lx2821050@163.com(具体参赛办法详见附件1)。
(六)比赛费用。
1.各代表队的交通、伙食费用由所在律师协会负担。
2.组委会统一安排各代表队住宿(标准双人间),超出标准和规定人数的由所在代表队自理。
3. 广西律师协会向各市律师协会各拨付1万元行业互助资金作为本次足球赛筹备费用。
4.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铺张浪费,不借机滥发财物,不购买名牌运动服装。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柳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杨华,联系电话:0772—2817328,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徐柳萍,联系电话:0771—587196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