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
时间: 2010-05-11 访问量:794
桂司律[2010]4号
关于做好2010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
招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0年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10]3号)等文件发给你们,请你们紧急发动本市、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律师志愿者行动。律师人数较多的南宁、柳州、桂林市至少报2名候选人,其它市根据情况至少报1名候选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人员条件择优确定志愿者。
各市司法局律师科、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按文件要求在
联系人:黎坤德 电话:0771-5849000
传真:0771-5861556
刘 迎 电话:0771-5849110(兼传真)
附件1:中法援基联发[2010]3号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0年工作的通知.doc
中法援基联发[2010]3号附件1:“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计划分配表.doc
中法援基联发[2010]3号附件2:“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doc
中法援基联发[2010]3号附件3:中法援(2009)04号.doc
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广西律师协会
二0一0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