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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港两地律师业务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广西律师协会 香港律师会签订《交流协议书》

时间: 2013-12-10      访问量:1,270

桂港两地律师业务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
广西律师协会 香港律师会签订《交流协议书》
 
    为推动桂港两地律师业务交流向纵深发展,香港律师会会长林新强、副会长熊运信、苏绍聪于2013年11月27日拜访广西律师协会,双方召开桂港两地律师业务交流座谈会并签订交流协议书。
王荣华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李安华副会长在座谈会上致欢迎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安华及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和签约仪式。在会上,林新强会长、熊运信副会长、苏绍聪副会长分别发言,介绍了香港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优势、外地律师怎样在香港执业、香港律师会如何规范律师执业操守等,表达了与广西律师进一步交流合作的愿望。双方就客户账户管理、投融资、税收、自贸区业务等进行了广泛交流。在签约仪式上,广西律师协会李安华副会长与香港律师会林新强会长签署《交流协议书》。
香港律师会会长林新强对两地律师行业的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
香港律师会副会长苏绍聪发言
    王荣华副厅长在座谈会上说,目前广西发展进入快车道,广西与香港的交流全面展开,双方合作前景广阔。广西律师行业正在积极推进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并建成三个园区法律服务团。希望今后双方逐步进入具体业务、事务交流,在法律服务合作上取得丰硕成果。
香港律师会副会长熊运信发言
桂港两地业务交流会暨签约仪式
    此次香港律师会代表团访问广西律师协会,是今年以来香港律师会的第三次来访,表明了香港律师界对广西的重视和与广西律师界进一步交流合作的愿望。交流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双方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今后桂港两地律师进一步开展具体业务合作奠定基础。
广西律师协会李安华副会长与香港律师会林新强会长交换签署的《交流协议书》
桂港两地交流会双方代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