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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患者被辞退 法律援助伸援手

时间: 2016-12-29      访问量:1,485

       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一名被公司辞退的癌症患者伸出援手,在中心和承办律师的帮助下,癌症患者获得理赔款20000元。

       2015年4月,林某到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中心支公司工作,双方约定每月工资6000元,如业绩好,另有提成,且公司为林某提供福利保障:业务经理团体住院津贴50元/天,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万元。2015年6月18日公司正式开业,林某担任部门经理一职,2015年6月24日林某在上班期间牙龈出血,后被医院诊断为急性原始粒细胞性白血病部分分化型,急性呼吸道感染,胆囊息肉。林某因病致经济困难,其在住院期间多次要求公司按照约定,给予林某团体住院津贴和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津贴,但是公司拒绝支付,还辞退了林某。为此,林某到市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在详细了解情况和审核林某提供的材料后,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工作人员在与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沟通后决定受理该案。同时,指派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黄海萍律师和李传超实习律师承办该案。根据林某的意愿,承办律师为其拟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要求解除与公司劳动合同关系,并支付自己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承办律师、劳动仲裁部门多次和公司沟通,希望公司正视员工林某的实际困难,妥善解决本案纠纷。最终,在承办律师和劳动仲裁部门的努力下,公司自愿和林某达成协议:公司以协议理赔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林某住院医疗保险金20000元整。

       2016年9月19日,市法援中心对林某进行回访,林某表示,目前已经拿到公司支付的医疗保险金20000元整。同时,林某对市法援中心及律师的热情服务表示非常满意。

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韦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