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0-07-07 访问量:1,706
桂律协〔2010〕54号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
管理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修订后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经第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
附件:律发通(2010)19号关于印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通知.doc
律发通(2010)19号附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正式发文).doc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实习管理规则△ 通知
抄送:厅律管处。
各市司法局律师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共印1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