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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奖学金助推漓江学子成才
2016-07-13 访问量:1,150
6月12日下午,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林铸主任与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杨树喆院长在第三届桂台高等教育高峰论坛暨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办学15周年成果展总结表彰大会上签订“通诚阳光优学计划”协议。
“通诚阳光优学计划”项目是由通诚所捐资总额30万元,在漓江学院设立惠及全校学生的奖学金项目,项目实施期限为3 年,自2016年6月12日起至2019年6月11日止,每年设置项目金额10万元,用于支持漓江学院高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旨在实现高校人才与社会需求无缝对接。“通诚阳光优学计划”项目共设置三部分资金用途,一是非定向奖学金,用于奖励漓江学院(除法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金额为6万元,奖项包括“学业德才优秀奖” “专业实践活跃突出奖”;二是定向奖学金,用于奖励漓江学院法学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金额为3万元,奖项包括“学业德才优秀奖” “法律实践活跃突出奖”;三是“法学专业创新发展基金”,金额为1万元,用于法学专业创新教育发展。
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孙骏,通诚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廖国靖,副主任卢高明,管委会主任黄春芳,漓江学院丁静董事长、杨树喆院长及全体高层、中层领导、师生代表等400多人见证了“通诚阳光优学计划”项目的签约仪式。孙骏副会长,黄春芳管委会主任在签约仪式后作了发言,对漓江学院办学十五年来所取的成绩表示祝贺,希望在今后加强合作,培养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通诚所与漓江学院自2007年起建立了合作关系,是漓江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在接收学生见习实习、举办法律讲座、项目调研等方面开展了合作,漓江学院也为通诚所输送了多名优秀的年轻律师,双方的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通诚阳光优学计划”项目的签约,是双方合作的里程碑,将双方的合作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双方将在此基础上开展更深入、广泛的合作。
奖学金捐赠。
签约仪式现场。
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孙骏发言。
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黄春芳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