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服务收费情况调研的通知
时间: 2012-09-29 访问量:1,194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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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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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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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价费〔2012〕8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司法厅关于
开展律师服务收费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各区直律师事务所:
自治区物价局、司法厅
一、调研内容
(一)贯彻执行《办法》的基本情况。
(二)《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方式和步骤
(一)调研方式。本次调研采取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调研步骤
1.各市物价局、司法局围绕调研内容并结合本地实际联合组织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收费单位、征询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于
2.自治区物价局、司法厅将组成调研组,于2012年10月中旬到部分市进行实地调研(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这次调研是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行两年以来执行情况的一次全面深入调研,是下一步制定出台正式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调研报告。
(二)全面了解情况。各市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研工作。要全面了解本市执行《办法》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调研结果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联系人:自治区物价局收费管理处 许 坚
电话0771-5851518
邮箱:zzqwjj@126.com
广西律师协会 徐志红
电话 0771-5849110
邮箱:gxlsxhbg@163.com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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