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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服务桂林企业 助推企业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土地利用关系专题法律研讨会的通知

时间: 2011-11-11      访问量:641

桂律协〔2011〕96号
 
关于召开服务桂林企业 助推企业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和土地利用关系专题法律研讨会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桂林市律师协会:
      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1年12月3-4日在桂林市桃花江宾馆召开服务桂林企业,助推企业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土地利用关系的专题法律研讨会。会议由广西律师协会主办,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桂林市律师协会,桂林市企业家协会联合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1年12月3日9:00-12:00公司委、房地产委委员报到,桂林律师和企业代表于12月3日下午14:30-15:00在会议室门口直接报到。
12月3日15:00-17:30,12月4日9:00-12:00开会。
(二)地点:桂林市桃江宾馆,地址:桂林市桃花江路9号。
二、参会人员
(一)拟邀请领导嘉宾:
1、广西工商局法规处领导1人,广西国土厅法规处领导1人。
2、桂林市工信委领导2人。
3、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1人(私募股权基金治理理论与实务》一书撰稿人)。
(二)参会人员
1、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2、桂林市律师40人。(按照报名顺序先后确定参会人员,额满为止)
3、桂林市企业代表若干人。
三、会议主题
(一)公司股权常见纠纷及“三会治理”相关法律分析;
(二)工业项目土地利用相关法律问题研讨。
会议届时将采取嘉宾演讲、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
四、参会律师代表发言范围及要求
(一)律师代表发言范围:
1、公司股权结构的设计
2、公司股东僵局的破解
3、职工持股与隐名股东规范
4、瑕疵出资与股东权利
5、公司“三会”召开的程序与规范
6、国企改制的土地处置
7、划拨土地的变性及出让
8、工业项目开发与土地利用
公司委委员、房地产委委员及桂林市律师均可撰稿并申请在会议上作专题演讲。拟于12月4日上午甄选优秀文章由律师代表发表演讲,并与企业家进行互动交流。
(二)律师代表发言要求:以常见纠纷案例分析和引导为主线,穿插公司治理、股改及工业用地的疑难焦点和法律政策,贴合实际情况,建议采用案例讲解方式发言。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请有意参会人员于11月25日下午15:00前将《会议报名表》发电子邮件至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 gxlxywb@126.com ),桂林市律师于同一时间将《会议报名表》发至桂林市律师协会邮箱( glslx@163.com ),由桂林市律师协会汇总后统一报给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二)发言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了确保会议顺利召开,有意在会上发言的律师,发言材料请于2011年11月22日前发电子邮件至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广西律师协会将于11月30日前通知获选的发言律师。
(三)费用问题:1、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参会委员的食宿费由广西律师协会承担,交通等其他费用自理(注:广西律师协会仅承担参会委员12月3日的住宿费用,退房时间最迟不能超过12月4日下午14:00,逾期住宿费用自理。)。2、桂林市参会律师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3、参会企业代表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4、会议统一安排会务餐(12月3日中餐、晚餐,4日午餐)。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本文件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 www.gxlawyer.org.cn )公文系统传输,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