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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妇委会 广西律师协会到广西女子监狱开展帮教活动

时间: 2013-05-07      访问量:2,499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妇委会 广西律师协会
到广西女子监狱开展帮教活动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加强与监狱单位的联动,进一步提高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引导服刑人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帮助家庭贫困的“三无”服刑人员解决服刑改造中的实际困难,2013年5月3日下午,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妇委会、广西律师协会到广西女子监狱开展了一次“送法进监,扶助帮困促新生”的帮教活动。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王荣华、区直机关妇工委主任刘春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奚发增、厅机关妇委会主任陈碧清以及厅机关妇委会全体成员、厅机关女干部职工代表、女律师代表等30人参加活动。这次帮教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参观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学习现场,二是向监狱 “新起点”基金捐赠,三是现场解答服刑人员的法律问题。
    王荣华副厅长一行在广西女子监狱监狱长黄保华、政委李建玲的陪同下参观了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学习现场,王副厅长在参观监狱文化长廊、观看服刑人员作品时,对广西女子监狱开展监狱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随后,举行了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向广西女子监狱“新起点”基金捐赠仪式。黄保华监狱长介绍了女子监狱近年来的教育改造情况以及监狱“新起点”基金发放情况。王荣华副厅长代表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向“新起点”基金捐款10000元,并捐赠了图书。为感谢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对广西女子监狱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以及对服刑人员的关爱,广西女子监狱领导向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赠送了锦旗。捐赠仪式上,曾经获得资助的服刑人员代表作发言,表达对监狱警官的关爱和教诲之情,感谢社会各界对服刑人员的关爱,并表示要好好改造,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王荣华副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广西女子监狱在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以及罪犯改好率、刑满释放人员获证率、刑满释放人员守法守规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王副厅长高度评价广西女子监狱率先在监狱设立服刑人员“新起点”基金,认为基金对帮助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起到积极作用,对调动服刑人员积极改造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值得推广。王副厅长希望服刑人员端正改造态度,遵守规章制度,怀着感恩之心积极改造,真正洗心革面,争取早日获得“新生”,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仪式结束后,随行的9名律师现场为31名服刑人员开展法律咨询。在咨询现场,律师面对面地与服刑人员进行交流,耐心听取服刑人员反映问题,从法律角度给予解答,引导他们依法维权。同时鼓励他们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