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防城港片会的通知
时间: 2015-08-13 访问量:1,924
桂律协〔2015〕74号
广西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南宁、北海、钦州、玉林、防城港、贵港、百色、崇左市律师协会:
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5年8月21日在防城港市召开第八届理事会防城港片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上午:
(一)通报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开展广西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相关市律师协会汇报2015年1-7月本地律师行业工作情况、百日攻坚大行动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每市不超过10分钟);
(三)通报广西律师行业2015年1月-7月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下午:
(四)围绕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讨论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方式、方法和措施。
(五)传达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在第八届理事会桂林片会讲话精神;
(六)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讲话。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和地点:8月20日下午15:00-17:30,防城港市深航国际大酒店大堂报到(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18号云南大厦,联系电话:0770-2069999)。
会议时间和地点: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深航国际大酒店五楼洱海厅会议室召开会议。
三、参会人员
详见附件。
四、几点要求
(一)请防城港市律师协会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广西律师协会做好片会各项筹备工作。相关市律师协会通知住所地在本市的第八届理事、秘书长参会和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二)相关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需在片会上作10分钟的汇报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本地律师行业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百日攻坚大行动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对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尚未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电子版的律师协会请务必于8月13日前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邮箱(gxlsxhbg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片会发言材料”)。
(三)请参会人员按照报到时间自行前往报到地点报到。会议统一安排参会人员食宿,司机食宿费用和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请各市律师协会在通知本市理事时询问是否需要单间住房,单间住房费用自理50%,请于反馈参会理事名单时答复)。
(四)请理事和相关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根据片会时间提前安排好生活和工作,按时参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于会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请假(病假需提交医院证明,开庭需提交开庭通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5年8月11日
(联系人:刘 莹,黄永万,电话兼传真:0771-5863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