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时间: 2010-04-15 访问量:717
桂律协〔2010〕22号
关于召开广西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
201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各位委员:
为做好2010年度广西律师投诉查处工作,调动专门委员会工作积极性,广西律师协会决定组织召开广西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广西律师协会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广西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全体委员。
四、会议内容:
1. 推选本届惩戒委员会常务委员。
2.研究部署2010年投诉查处工作的工作重点。
3.学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部令第122号)。
4. 审议需提交惩戒委员会全体委员表决的拟作出行业处分决定的投诉案件。
5.讨论研究关于投诉查处工作的若干具体问题:
(1)如何加强和改善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和惩戒委员的工作配合;
(2) 如何完善投诉查处工作的流程。
五、注意事项:
请参会人员于4
联系人:冯豫南,联系电话:0771-5849110
附件:参会确认表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参会确认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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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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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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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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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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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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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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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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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安排食宿(此项仅供外地参会人员填写,在选项前方框内划勾):□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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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会人员于4
主题词:司法 律师 惩戒△ 会议 通知
抄送: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