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携手社区 共建和谐稳定模范区”活动启动
时间: 2010-12-17 访问量:814
“律师携手社区 共建和谐稳定模范区”活动启动
2010 年12月15日 上午,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联合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兴宁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市朝阳广场启动了“律师携手社区,共建和谐稳定模范区”活动。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志文、南宁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民粮,兴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韦武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开展“律师携手社区,共建和谐稳定模范区”活动是律师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精神以及正在全区开展的“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一个有效举措;是律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职能优势的一个实际行动。
启动仪式上,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的20家律师事务所和南宁市司法局直属的16家律师事务所与兴宁区36个社区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书。双方本着自愿合作、互利互勉、相互促进的原则,约定了双方在结对共建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律师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律师事务所应积极配合社区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等;社区要为律师事务所开展共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向社区居民公开共建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信息,方便社区居民寻求法律咨询和帮助。
同时,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居民及时联系律师,参加共建的各律师事务所还向各个社区派发了律师便民服务联系卡。
启动仪式后,36家律师事务所150余名律师在现场开展了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当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