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5年香港注册外地律师与广西律师交流培训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5-04-11 访问量:1,781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不断提高广西律师的涉外法律服务业务能力,促进我区涉外法律业务发展,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25年4月举办一期2025年香港注册外地律师与广西律师交流培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7日下午14:00—17:40。
地点:广西律师协会大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0号金投中心31层)。
二、培训对象
广西区内执业律师,共40人。
三、课程安排
14:00—14:30 签到
14:30—14:40 领导致辞
14:40—15:10 罗白云律师(知恒前海+知恒香港双证律师):《中国律师出海机遇与挑战》;
15:10—15:40 莫丽冰律师(知恒前海+知恒香港双证律师):《跨境刑事案件的有效辩护路径——以内地人在香港申请保释的程序为例》;
15:40—16:10 韩冬雪律师(泰和泰深圳+知恒香港双证律师):《中国企业出海东南亚劳工法律风险与应对》;
16:10—16:40 沙俊律师(上海盈科+知恒香港双证律师):《RWA: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融资方式》;
16:40—17:10 冯刚律师(北京大成+知恒香港双证律师):《内地被骗资金流向境外的法律救济途径》;
17:10—17:40 宋思麒律师(广西东方意远+知恒香港双证律师):《律师视角:如何法治护航企业出海资金出入境合规》。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交通费等自理。
五、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所属律师,根据需要报名,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于4月14日10: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执业律师直接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人数满额即截止。
六、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良好的活动秩序,成功报名活动的律师请在通知规定的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入场,并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接听电话。
(二)请参训人员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全程按时参训。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培训开班前2日向广西律师协会提交书面请假条。本次培训核计4个现场课时。
(三)本次培训核计4个现场课时。
(四)未能成功报名的人员自行到场参加培训的,将不计培训课时,请勿自行前往,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培训正常进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3125303。邮箱:gxlxpxb@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5年4月11日
本次活动报名《2025年香港注册外地律师与广西律师交流培训活动》仅对“ 全区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5-04-14 10:00:00 至 2025-04-17 00:00:00 (报满即止)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5-04-14 10:00:00 至 2025-04-17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