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我区资深律师进入全区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师资库的通知
时间: 2015-11-02 访问量:1,229
桂律协〔2015〕113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向全区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师资库推荐优秀骨干师资的通知》(桂司政〔2015〕42号)精神,为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师资库动态管理工作,现自治区司法厅面向我区招聘优秀骨干师资。师资库成员将分为司法行政学,监狱,劳教,戒毒,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司法协助等13个类别。
为扩大广西律师影响力,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司法教育工作,广西律师协会将集中推荐一批广西知名律师作为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师资库成员候选人。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认真配合做好法行政业务培训师资库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资库备选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具有司法行政相关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技术专长,在司法行政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三)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基本理论和方法,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
(四)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启发引导干部解决现实问题,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五)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六)专职教师、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七)每年可安排授课时间达20课时(或2.5天)以上;
(八)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且近五年内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惩戒记录。
二、推荐办法
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重视司法行政业务培训优势师资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师资推荐标准,积极推荐,认真填写推荐表,于2015年11月7日前将推荐表原件寄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电子版需同时发送至gxlxpxb@163.com)。广西律师协会将对各地的推荐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审查,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后报送广西区司法厅政治部,广西区司法厅政治部将在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聘。
广西律师协会
2015年11月2日
(联系人:李运杰,电话:0771-5865220。此件通过广西律师协会网站传输,不再印发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