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推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参评单位的公示
时间: 2026-09-30 访问量:2,668
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广西律师协会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参评申报工作。经自主申报、评审等程序,广西律师协会决定推荐“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参评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0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文海
联系电话:0771-5849110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80号金投中心31层
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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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