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25年第十二期业务培训的通知
时间: 2025-06-19 访问量:834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有效发挥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作用,根据2025年律师培训工作计划,结合行业实际,现将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第十二期业务培训通知如下:

培训地点:
第十二期业务培训地点: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 (南宁市五象新区盘歌路4号碧园中心A座19层)。
二、报名方式
第十二期业务培训将于6月19日16:00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有意向参训的区内执业律师可直接通过系统自愿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律师,及时组织做好报名工作。
(二)请承担本期业务培训的培训基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指派专人完成培训签到或考勤、撰写报道、录制培训全程视频资料等会务工作。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应于开课前2日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请假。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全程参加每期业务培训可核计4个现场课时。参训人员应于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五)参训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经请假而自行离开的,按缺席处理。
(六)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往,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培训正常进行。
(七)由于培训场地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训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31253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