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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旗下的金河矿业公司重整方案顺利通过,大成南宁所在破产重整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时间: 2017-01-25      访问量:3,140


        “经总监票人确认,各表决组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17年1月12日上午,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在座的所有债权人、金河公司高管、职工代表、金河公司管理人、河池中级法院的法官共同见证了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峰回路转、起死回生的历史性时刻。

        金河公司是广西河池地区历史悠久的大型工矿业国企,受龙江环保事件及有色金属市场的影响,金河公司因资不抵债于2016年4月28日被河池中级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金河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大成南宁所覃治律师作为金河公司清算组唯一律师成员,担任金河公司管理人现场负责人,全面主持重整期间管理人现场各项工作。


        管理人接管金河公司后,开展了资产清查审计和评估、债权申报受理和审查、筹措重整经费、测算偿债能力、征集意向重整投资人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等一系列工作。在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后,覃治律师通过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论证、可行性预判和分析等专业性的工作,指导重整投资人制定和优化重整方案,并与重整投资人反复磋商、谈判,为金河公司及其债权人、广大职工乃至广西有色行业争取到最优厚的重整条件、最有利的格局。正是有了前期扎实而全面的工作,由覃治律师执笔编撰的重整计划草案方能得到债权人的高度认可,在金河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获得高票(仅1名普通债权人反对,其余均投赞成票)通过。

        重整计划草案的顺利通过,意味着金河公司即将获得新鲜血液输入、自身造血功能将逐步恢复,困扰河池地方多年的“僵尸企业”将重获生机,也标志着大成南宁所在企业破产重整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为广西地区破产重整业务树立新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