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贸易投资法律实务新动向高级研修班补充通知
时间: 2012-10-25 访问量:1,582
桂律协〔2012〕118号
中国-东盟贸易投资法律实务新动向高级研修班补充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2年10月26日-31日在南宁市举办中国-东盟贸易投资法律实务新动向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日程安排
(一)领取培训证时间、地点
各参训人员请于10月26日9:30-18:00到南宁饭店大堂(南宁市民生路38号)领取培训证。
(二)培训日程安排
1.培训地点:南宁饭店锦绣楼6楼红棉厅(南宁市民生路38号),参训人员届时凭培训证进入会场。
2.日程安排:
2012年10月27日(星期六)08:30~12:00
课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投资合作现状、前景及相关扶持政策
主讲:马宇(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
2012年10月27日(星期六)14:30~17:30
课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协议理论与实践
主讲:魏艳茹(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
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08:30~12:00
课题:新加坡涉外贸易及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主讲:钟庭辉(新加坡律师)
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14:30~17:30
课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及国际贸易仲裁争端解决的理论与实践
主讲:葛黄斌(瑞德律师事务所任国际仲裁(涉华业务)总监)
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08:30~12:00
课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理论与实践
主讲:张晓君(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
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14:30~17:30
参观民族博物馆
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08:30~12:00
课题:马来西亚涉外贸易及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主讲:陈行昌(马来西亚律师)
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14:30~17:30
课题:越南涉外贸易及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主讲:伍光红(广西民族大学)
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08:30~12:00
课题:泰国涉外贸易及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主讲:周喜梅(广西民族大学)
2012年10月30日(星期三)14:30~17:30
学员交流酒会、结业典礼
二、参加人员
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各所规模确定可参训人员名单,详细名单请查看附件1:《参训人员名单及座位安排表》。
三、相关费用
本次培训免会务费,由广西律协承担中餐、晚餐,南宁市参训代表住宿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能顺利、按时参加培训,请各参训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地点领取培训证,培训期间对号入座。
(二)为保证培训期间的良好秩序,请各参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每节课开课前10分钟入场完毕。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要保证出勤,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不能无故缺席和随意换座,工作人员将根据座号对参训人员进行考勤登记。对于旷课、迟到或早退的律师,广西律师协会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三)在培训过程中请将手机调成静音状态,在会场内请勿接听电话。培训会场内严禁吸烟、吐痰、随地丢弃垃圾,请各位参训人员每次下课后自行将喝剩的矿泉水瓶或一次性杯子带离会场或丢弃至会场垃圾筐内。
(四)会场附近停车场地有限,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培训地点。
(五)参训人员请自备饮用水。
附件:1.广西参训名单.xls
(联系人:曾文海,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通知在广西律师协会www.gxlawyer.org.cn公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主题词:司法 律师 培训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年10月25日印发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