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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房地产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的通知

时间: 2009-12-29      访问量:753

     

 

桂律协〔2009108

 

关于召开房地产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为交流办理相关房地产业务的信息、经验,提高广西律师办理房地产业务的能力,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召开房地产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 1230 (全天):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会议地点:

广西律师协会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24层)

三、会议议题:

1、自治区建设厅房地产管理、施工管理专家作专题演讲;

2、当前形势下房地产开发的风险与防范问题;

3、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疑难问题;

4、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项目代建的法律实务;

5、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的司法鉴定与律师实务问题;

6、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律师实务;

7、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热点问题;

8、商品房、市场运作房、小产权房买卖中的法律问题;

9、城市房屋拆迁的热点问题;

10、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实务问题。

四、会议要求:

1、召开本次会议要求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全体委员必须参加开会。本次开会原则上不准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或遇到法院开庭不能参加开会的必须递交请假条(开庭的附上法院的出庭通知书),报本专业委员会主任黄强光批准后,方可请假。

2、希望参加会议的委员、律师就议题内容和当前房地产方面热点、疑难问题等踊跃发言讨论。

五、食宿安排:

1、食宿的地点:

南宁市民族大道83?6号邕桂大酒店(总台电话0771-2518888);

2、外地参加会议的委员、律师报到时间、地点:

请在 1229930前到南宁市民族大道83?6号邕桂大酒店大堂服务台报到。

 

会议联系人:

黄庆生(副主任)  电话:13517880348

黄财基(副主任)  电话:13077762768

黄强光(主任)    电话:13607877886

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5865329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律师   房地产△   会议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09 年12 月29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