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媛等9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结果公示(2022年第18期)
时间: 2022-09-20 访问量:3,349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于2022年9月15日上午组织考核委员会对李淑媛等9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经考核委员会对9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情况和实习考核材料的综合评定,确定8人面试考核合格,1人不合格。现将面试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实习证号 |
实习律师事务所 |
考核结果 |
1 |
李淑媛 |
20012010210200 |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2 |
黄秋红 |
20012108210162 |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
合格 |
3 |
罗照瑄 |
20012104110045 |
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4 |
邢博凡 |
20012105210092 |
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5 |
林琪玮 |
20012107110150 |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6 |
刘 辉 |
20012108110164 |
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7 |
郑治海 |
20012108110167 |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8 |
何 婷 |
20012108210165 |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面试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需要延期实习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延期实习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的,延期期间分别需要重新办理1个、2个或者4个实务训练案件,并应在重新实习考核期满后的30日内提交面试考核材料。
面试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七天(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实名反映。联系人:李运华,电话:0771-5865220,电子邮箱:gxlxpxb@163.com,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