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一行11人来访广西律师协会
时间: 2010-07-22 访问量:891
上海市律师协会一行11人来访广西律师协会
严丽萍秘书长对交流团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表达了向上海律师协会交流学习的愿望。王莹文会长对上海律师协会的来访作了热情洋溢的感谢致词。骆伟雄副会长从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组织律师参政议政等方面介绍了广西律师开展业务活动、发挥职能作用的情况;黄志文副会长介绍了广西青年律师的总体发展状况及广西青年律师当前执业、发展现状中遇到的困难;王锦意副会长针对广西律师培训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当前所面临的困难进行了交流。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万恩标秘书长针对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委?青年委建设、如何解决律师“会见问题”、“收费问题”进行了交流。例如,在“会见问题”上,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情况下,可凭借“一次开据,多次使用”的方式,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达成的共识,上海律师“会见问题”已基本解决。民事委主任贾明军,就民事委的工作做法以及在律师培养上的调研、联谊会等做法进行了介绍。洪亮律师则介绍了利用律师教育学院对青年律师进行培训、采取奖学金方式鼓励青年律师进行“走出去”培训等方式。座谈会气氛热烈,双方律师踊跃发言。
自2009年广西律师协会与上海市律师协会签订三年合作协议以来,上海市律师协会对广西律师协会的律师培训教育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不仅每年给予优质的师资援助,而且免费对一定数量的广西优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培训,成为广西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走出去”的学习基地。此次上海市律师协会的来访,是上海律师与广西律师同行彼此间友谊的递增,是双方交流的拓展,是双方进一步开展合作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