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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预防校园欺凌研讨会在南宁召开

时间: 2017-06-13      访问量:2,647

       6月9日上午,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宁召开,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计时俊应邀出席会议,未保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未保委主任秦建龙主持。

       会上,全体委员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并就本委主要工作职责、2017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业务操作指引等进行了交流讨论。郑子殷主任和计时俊副主任分别介绍了广东、上海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状和工作经验。

       同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预防校园欺凌研讨会召开。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冯勤出席会议并讲话,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检察员何重任、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权益部部长欧丽华、南宁市埌东小学校长李中、广西社会心理学会秘书长曹绍坤、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计时俊等嘉宾应邀出席会议。未保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未保委主任秦建龙主持。

       会上,与会嘉宾介绍了校园欺凌产生的根源、主要表现形式及危害性,分享了各自单位预防校园欺凌的主要做法,如积极建设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等。与会嘉宾提出在处理校园欺凌时应坚持对未成年人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呼吁有关部门及时成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机构。秦建龙主任介绍了广西律师协会未保委拟开展《广西校园欺凌防治项目》课题研究的基本情况及工作分工等。

       冯勤副会长在讲话中要求全体委员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未保委活动,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她指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有效地预防校园欺凌,关键是要加强对教育者的法制教育,同时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希望未保委与其他委员会加强学习交流,吸引更多的律师参加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


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场

广西律师协会预防校园欺凌研讨会现场

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冯勤讲话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发言

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计时俊发言

未保委主任秦建龙主持会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检察员何重任发言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权益部部长欧丽华发言

南宁市埌东小学校长李中发言

广西社会心理学会秘书长曹绍坤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