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庆标受邀为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授课
时间: 2019-07-29 访问量:1,262
2019年7月25日上午,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暨普法培训班”活动,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庆标受邀进行授课。参加此次知识讲座的有梧州市卫健委、全市各区、县卫健局领导、各医疗机构代表。
陈贻德副主任主持培训
此次知识讲座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减少和控制医疗纠纷发生,依法依规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培训班现场
在此次知识讲座中,陆庆标主任从两个方面进行讲解:一、详细介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立法背景与经过,宏观上阐述了我国医疗纠纷相关处理法规的发展历程,重点分析了我国医疗纠纷相关处理法规的三次重大变革。二、深度解读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中的亮点。陆庆标主任认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政府领导与协调职责,提出保险保障的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调解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将“罚则”改为“法律责任”,加重了篡改、伪造病历资料的法律责任是最突出的亮点之一,在今后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陆庆标主任授课
在此次知识讲座中,陆庆标主任分享了自身多年来丰富的执业经历与经验,并结合相关案例深度解读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具体条款,介绍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情况。
陆庆标主任强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只是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行政管理领域适用,其本质上属于行政法规。”
此次知识讲座,陆庆标主任将自身多年的执业经验融合到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解读中,授课内容丰富,受到会议主持人与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赏。
来源: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