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征集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宣传片有关素材的通知
时间: 2019-04-28 访问量:2,226
桂律协〔2019〕39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为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制作广西律师行业宣传片,充分展现广西律师在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法律帮扶、推进东盟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全面诠释广西律师的执业担当和职业使命。为做好宣传片素材的准备工作,现向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征集有关素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09年至今
二、内容范围
(一)领导关怀。曾受自治区级及以上党和政府有关领导莅临走访慰问或调研的情况。
(二)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围绕时代主题开展的各项卓有成效的党建活动。
(三)服务经济发展。发挥律师服务团队和专业优势,为助推我区重大项目、企业园区的各项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受自治区及以上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项目或案例。
(四)开展法律帮扶。以“精准扶贫”为契机,结合广西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特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村” “法律进军营” “法律进校园”、服务农民工等相关活动。
(五)推进涉东盟法律服务。在广西与东盟合作平台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广西律师不断开拓探索东盟法律服务市场,积极助推“一带一路”东盟法律服务大通道建设的相关活动。
(六)社会责任担当。律师积极参与一村一法律顾问、信访及涉法涉诉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等典型事例。
三、格式要求
提供的素材主要以视频(MP4)、图片(JPG)为主,视频要求提供高清,图片要求提供原图,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所有材料必须分类标明以便筛选。
四、报送方法
各市律师协会负责收集本协会、所辖律师事务所、律师相关材料,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有关材料自行收集,并于5月10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部邮箱gxlxxcb@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9年4月26日
(联系人:潘文君、罗慧芳,电话:0771-586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