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从事10年以上老律师管理干部信息的通知
时间: 2009-12-15 访问量:627
各市司法局律师科:
在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广西律师协会成立二十五周年之际,为了掌握我区长期从事律师管理工作,为律师行业的发展作出长期贡献的律师管理干部的有关情况,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对全区从事10年以上律师管理工作的干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对象:截至2009年12月,凡从事律师管理工作满10年(含10年)现仍在职或已经退休的干部,包括分管律师工作的局领导。
2、请自行上广西律师协会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填写《从事律师管理工作10年以上老律管干部情况登记表》。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各市司法局审核后统一上报(传真或发电子邮件)。
3、所有登记表请在
各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并认真查找有关档案资料,确保老律管干部的统计资料完全,勿使遗漏。
联系人:黎倩维,联系电话:0771-5863673。
传 真:0771-5863673,5865190。
附件:从事律师管理工作10年以上老律管干部情况登记表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律师 管理 信息 通知
抄送:厅领导,厅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共印25份)
附件:
从事律师管理工作10年以上老律管干部情况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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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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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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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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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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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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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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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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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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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
□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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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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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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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履历
(从参加工作时开始填写,获奖或荣誉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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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各市司法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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