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给予龚运川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
时间: 2024-01-22 访问量:5,784
被处分人:龚运川,男,原广西三益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509200210179745。
龚运川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于2023年9月14日作出桂司罚决字〔202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龚运川的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西律师协会现给予龚运川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决定。
现该处分已生效,予以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