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市所动态

市所动态

同饮一江水 共筑法治中国梦

——柳州市、河池市开展律师业务学习交流会活动

时间: 2019-04-30      访问量:1,076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交流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经验,促进律师业务沟通,增进律师友谊,柳州市律师协会与河池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4月26-27日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举行为期两天律师业务学习交流会活动。柳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覃世东,副会长刘俊雄,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协会理事崔宇平,河池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律师协会会长罗政岐,副会长蓝琼相、覃顺乾、韦青、覃文贝、秘书长覃吉盘等领导出席并讲话。本次活动由河池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韦青主持,两市律师协会理事,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律师事务所主任等60名代表参加。


        会上,罗政岐会长代表河池律协对柳州律协的领导和柳州的律师同仁到河池律协指导工作表示热烈地欢迎。同时,罗会长介绍,河池地处桂西北,是“柳来河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龙江是柳江的上游,我们是“同饮一江水”,可见河池与柳州非常有缘。由于河池市经济发展落后,因此河池的律所与律师数量均无法与柳州市相比,律所的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也无法与柳州市的相比。因此,为期两天交流活动,河池市律师更希望获得柳州律协和柳州律师同行的指导,给河池革命老区的律师传经送宝。

        覃世东会长表示,很高兴能和河池市律师共同学习,河池市山美水美,人杰地灵。柳州市律师与河池市律师早有交流,我们共饮一江水,这次交流一定促进我们的友谊,共同为社会法治建设努力奋斗。

        柳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协会理事崔宇平就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履职维护合法权益进行精彩的授课。崔宇平委员从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北京大成(西宁)律师事务所林小清案、扫黑除恶律师办案获罪十二条风险提示等方面阐明律师在辩护“黑恶”案件时的注意事项,律师事务所切实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做到建立报告备案制度,建立集体讨论制度,建立检查督导制度等防范律师执业风险,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


        26日下午,两市律师代表还进行了“青春无悔、激情无限”篮球、气排球友谊赛。比赛过程中,两队队员全力以赴,积极防守、进攻,彰显他们娴熟的篮球技巧和极佳的竞技状态,展示“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比赛精神。这场友谊交流的赛事,让律师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放松精神,并以篮球、气排球为媒介,增进两协会之间的友情,也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


        27日上午,按活动议程安排,两市律师代表参观红七军纪念馆。在参观过程中,覃世东会长指出,我们律师要弘扬革命老区精神,提高党性修养“老区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所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结晶,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支撑和伴随着我们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坚苦卓绝的斗争,一步一步走向了胜利的彼岸,实现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罗政岐会长表示,本次交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河池、柳州两市律师行业要继续增加交流。覃世东会长诚邀河池律师在今年下半年到柳州交流学习。

(文/图:黎祖周、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