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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律师参加2013年司法行政学院律师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 2013-05-27      访问量:1,230

桂司通〔2013〕102号

 
关于组织律师参加2013年司法行政学院
律师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公证员和律师专题研修班的通知》(司办通〔2013〕16号)要求,现就我区律师参加2013年司法行政学院律师专题研修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2013年律师专题研修班举办两期,以提高律师诉讼业务能力为专题,安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解读、《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刑法修正案(八)、量刑规范化、侵权责任法、行政诉讼实务、国家赔偿实务等课程。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司局领导和高等院校知名教授授课。
第一期律师专题研修班时间安排:2013年9月22日??9月29日,9月22日报到,9月29日离院。
第二期律师专题研修班时间安排:2013年10月14日??10月21日,10月14日报到,10月21日离院。
二、名额、入学办法、培训费用、培训地点、结业证书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名额、入学办法
参训学员须为从事律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执业律师。两期律师专题研修班分配给我区参学名额共10名(第一期、第二期各5名)。参训学员填写《司法行政学院学员报名登记表》后统一交至所属司法行政机关(注明具体参加哪一期),由各司法局汇总后交至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待区司法厅审查同意后统一报送。两期律师专题研修班报名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8月30日。联系人:方青海,联系电话:0771-5850899。
(二)培训费用
各期研修班的培训费用每人均为3500元(含住宿费、餐费、学费、资料费、考察费等所有费用)。
(三)培训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霞光里11号司法行政学院。
(四)结业证书
学院对学员进行相应的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颁发司法行政学院结业证书,并注明完成学时情况,可作为律师年度执业教育培训考核的依据。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员报到前,根据自愿原则,提交一篇自定题目的学术论文供学员交流,并发至sifaxingzhengxy@163.com,论文务必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司法行政学院将选出优秀论文汇编成论文集正式交付法律出版社出版。
2.学员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二张二寸免冠正面近期彩色照片及其电子版。
3.参训学员不能携带家属至司法行政学院学习。
4.司法行政学院网站:请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点击左侧直属单位栏内司法行政学院网站链接,下载表格和查询相关信息。
汇款户名:司法行政学院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帐 号:0200080709026400165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