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刑辩论坛暨2012刑事辩护高峰会的通知
时间: 2011-12-07 访问量:909
中 国 法 学 会
中法培函[2011]140号
关于举办第五届刑辩论坛
暨2012刑事辩护高峰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通过连续成功举办2008、2009、2010、2011四届刑事辩护高峰会,摸索、研究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律师职业教育、培养高层次律师人才、快速提高刑事辩护技能的有效途径,经研究,现决定于2012年1月在北京举办第五届刑辩论坛暨2012刑事辩护高峰会。
本届论坛积极总结前四届的成功经验、采纳往年参会学员的反馈意见,在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及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改革和创新,旨在打造高端复合型律师,培养刑事律师良好的职业素养,全面提升刑事辩护能力和质量。同时,为增强本届论坛的实务性和针对性,特别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多位专家型法官、检察官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律师界的知名专家、刑事辩护律师,多角度、多方位、理论化、系统化地剖析当前刑事司法及刑事辩护领域的重大问题以及刑事辩护技巧实务。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特色
本次论坛定位为一次高水平的高端律师出庭技能实务培训,将浓缩律师执业中最为经典的理论与实战精华。会议将从立法到司法、从理论到实践、从法律到道德、从方法到案例,为参会律师搭建一个刑事辩护技能快速提升的平台。
二、时间及地点
2012年1月7日-10日 北 京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2月30日;报到日期:2012年1月6日星期五)
三、参加对象
各地律师协会负责人与有关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及骨干律师;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分管负责人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内容及师资安排(附件2或中国律师教育网www.lawyer-edu.com)
五、费 用
会务费:3000元/人,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联系方式
1.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报名:010-62224628 62224631 联系人:祝孔琳
传真报名:010-62224703 62224729 E-mail:
abcpeixun@263.net
2.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邮 编:100034
电 话:010-66188780 联系人:周老师
七、其他事项
1.请参加者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收到报名表后将提前一周发送《报到通知》,告知报到的具体安排事项。
2.本通知发送范围有限,欢迎地方律师协会协助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集体参加学习。
3.本次论坛开展优秀辩护词评选活动,并设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五名、三等奖二十五名,届时将颁发获奖证书,希望参会学员积极投稿参与评选。
4.本次论坛将在参会学员中开展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评选活动,设“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奖”15名;届时将颁发获奖证书。
申报条件:⑴连续执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执业律师;⑵近三年完成了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综合考核任务;⑶近五年内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现象;⑷办理刑事辩护或代理业务业绩较为突出,且有典型案例的律师。
5.本次高峰会由北京中培伟业文化交流中心协办。
八、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本中心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网站(
http://www.cls.org.cn
)予以公布。其他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66188780。
附件: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1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