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全区律师担任广西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政府组成部门法律顾问的数据的通知
时间: 2013-11-20 访问量:950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桂司律〔2013〕9号
关于收集全区律师担任广西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以及
政府
组成部门法律顾问的数据的通知
各市律师管理科、区直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了解广西全区律师担任自治区、市、县、乡镇政府、人大、政协机关以及政府组成部门法律顾问的具体情况,为下一步推进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打下基础,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收集律师担任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政府组成部门法律顾问的相关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收集要求
各市司法局律师科分别收集辖区范围内各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政府组成部门法律顾问的数据表并整理上报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详见附件),区直律师事务所的直接上报厅律师管理处。
二、数据表上报时间
请于2013年11月26日提交数据表电子版至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邮箱:
gxls2011@126.com
。联系人:方青海,联系方式:0771-5863250,15877185293。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2013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