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举办扫黑除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业务专题培训学习
时间: 2019-05-16 访问量:1,446
为指导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好涉黑涉恶有关案件,2019年5月11日上午,同望律师事务所在同望法学讲堂举办扫黑除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业务专题培训学习。培训学习活动由律所刑事部副主任陈贞律师主持,律所副主任、广西律师协会扫黑除恶律师业务指导委员会成员、国家二级高级律师黄文新作了《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应注意的问题》专题报告,律所常务副主任黄玉华律师作了培训总结发言。同望律师事务所南宁办公室律师、实习律师共60余人现场参加培训学习,同望律师事务所柳州办公室、梧州办公室、钦州办公室律师、实习律师共30余人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同步参与培训学习。
黄文新律师结合2019年4月9日两高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四个意见文件以及2018年发布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分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软暴力”犯罪、“套路贷”犯罪、“保护伞”犯罪的行为特征及其社会危害程度,提醒承办律师在新规之下把握好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认定标准,并通过详细数据和同望律师承办的案例,从法理与法律实务角度讲解了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业务范围、扫黑除恶案件的特点以及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黄玉华律师在培训总结发言时强调,在当前全国范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下,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数量增加,作为同望律师,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政治认识、法律认识,增强底线意识,依法规范执业。他指出,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要把握好大局观和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在法治轨道内依法依规开展优质、高效的辩护代理工作,以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
自2018年在全国范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同望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制定了《同望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规定》,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小组,负责律所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全程跟踪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
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