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召开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暨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成立二十五周年纪念大会时间的通知
时间: 2009-12-20 访问量:602
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各区直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执业机构:
原定于2009年12月25日下午召开的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暨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成立二十五周年纪念大会,由于客观原因,需变更会议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时间
纪念大会召开时间变更为12月25日上午10:30-12:00召开;地点:南宁市沃顿国际大酒店二楼南湖国宴厅。
纪念大会结束后宴请时间变更为12:00-14:00,同时进行文艺表演;地点:南宁市沃顿国际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
二、报到
由于参会人员人数较多,为确保纪念大会顺利召开,实行分阶段报到。各市参会人员及区直所参会人员2009年12月25日上午9:30分-10:00分直接到南宁市沃顿国际大酒店二楼南湖国宴厅报到,请务必在12月25日上午10:00前报到完毕。
10:00-10:20时段为外单位邀请嘉宾报到时间。
酒店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88号。
三、住宿
非驻邕参会代表住宿凭律师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前台自行办理入住手续。
非驻参加文艺汇演的律师12月24日晚的住宿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安排。
住宿酒店:南宁市民族大道83-6号邕桂大酒店。
四、文艺汇演有关事宜
参加文艺汇演的非驻邕律师请于12月25日上午在沃顿国际大酒店彩排。具体时间及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南宁市律师协会组织南宁市六十名普通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其他具体事宜请查看《关于召开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暨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成立二十五周年纪念大会的通知》。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