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兴燕等9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结果公示(2023年第4期)
时间: 2023-04-25 访问量:2,612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组织考核委员会对郑兴燕等9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经考核委员会对9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情况和实习考核材料的综合评定,确定8人面试考核合格,1人不合格。现将面试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实习证号 |
实习律师事务所 |
考核结果 |
1 |
郑兴燕 |
20012102220014 |
广西桂海天律师 事务所 |
合格 |
2 |
袁 航 |
20012111110217 |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3 |
徐翕明 |
20012104120061 |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4 |
赖春城 |
20012108210159 |
广西天狮灵动律师 事务所 |
合格 |
5 |
盘 佳 |
20012104220050 |
广西桂海天律师 事务所 |
合格 |
6 |
范醒毅 |
20012112210230 |
北京德恒(南宁) 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7 |
赵健凯 |
20012107110149 |
北京市盈科(南宁) 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8 |
罗 茜 |
20012111210216 |
广西桂海天律师 事务所 |
合格 |
面试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需要延期实习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延期实习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的,延期期间分别需要重新办理1个、2个或者4个实务训练案件,并应在重新实习考核期满后的30日内提交面试考核材料。
面试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七天(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实名反映。联系人:李运华,电话:0771-5865220,电子邮箱:gxlxpxb@163.com,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0号金投中心31层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